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並處

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並處
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有什麼不同

1、追究的違法行爲不同:追究行政責任的是一般違法行爲,追究刑事責任的是犯罪行爲;

2、追究責任的機關不同:追究行政責任由國家特定的行政機關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決定,追究刑事責任只能由司法機關依照《刑法》的規定決定;

3、承擔法律責任的後果不同:追究刑事責任是最嚴厲的制裁,可以判處死刑,比追究行政責任嚴厲得多。

雖然依據《刑法》中的規定,不予追究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責任,但這並不能證明其一定是不構成犯罪。一般只有是情節顯著輕微,同時造成的危害也不大的,那麼可以不認定構成犯罪。在其他的情況下,一般是定罪但不予處罰,當然這裏的處罰僅僅是指形式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