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變更的法條

合同變更的法條

在現實社會中,我國法律對於贈與合同作出特殊規定,由於贈與合同比較常用,爲了幫助大家瞭解贈與合同的規定,避免簽訂贈與合同時出現漏洞。對此,本站網小編專門爲您整理贈與合同法條的具體規定,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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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的要件法條

一般認爲,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
1、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必須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行爲能力。
2、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這是合同有效的另一個要件。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合同成立的必須具備的條件:
第一,存在雙方或多方訂約當事人。
第二,訂約當事人對主要條款成全中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標誌在於,合同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
我國《合同法》第12條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呈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一)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和住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