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時間早於簽訂時間

合同生效時間早於簽訂時間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說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透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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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日期早於合同簽訂提起以那個時間爲準呢?

在1月1日到2月15日之間。所以,且對方都接受的,你們已經履行了合同,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合同的,合同成立,對方接受的:根據合同法37條規定,在簽字和蓋章以前,那麼就是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律師專業解答: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合同自履行之日生效,如果沒有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