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合同頒佈時間與生效時間是同一天嗎?

一、簽訂合同頒佈時間與生效時間是同一天嗎?

簽訂合同頒佈時間與生效時間是同一天嗎?

簽訂合同頒佈時間與生效時間不一定是同一天的;

1、合同簽訂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個時間,就是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就是落款時間;

2、特殊情況下,兩者不一致:合同簽訂日期就是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日期是雙方規定的一個具體時間,或者什麼條件完成的情況下生效。

二、合同簽訂時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注意合同名稱與合同內容是否一致

有些企業使用合同統一文字,這本是好事,但由於對合同性質瞭解不細,出現張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攬合同,卻使用購銷合同文字,爲合同以後的履行和適用法律條款增添了爭議。

2、注意列明每項商品的單價

有些企業在購銷合同中,標的是多類商品,但卻只在合同中明確各類商品的總價款,而不確定具體每種商品的單價,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後發生爭議,就難以確定尚未履行的部分商品的價款。

3、在合同中明確違約金和賠償金計算方法

《合同法》雖然規定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違約金和賠償金,但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違約金的數額,法院就會視爲雙方當時放棄違約金權利,而不予支援。對賠償金計算方法作出明確約定,有利於以後發生爭議後迅速確定賠償金額。

4、確定管轄法院

現在一些案件,經常在訴訟管轄耗費時間和精力。如何避免哪?不妨在合同中明確管轄法院。根據《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訴訟法中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在簽訂合同時,雙方一般比較友好,比較容易達成一致意見,如果事先確定了管轄法院,就不必在以後爲爭管轄法院而斗的你死我活了。

5、注意用詞嚴謹

綜合上面所說的,合同生效之後就代表着雙方的權益受到了法律的保護,但對於合同生效的時間不一定就是頒佈的時間,這就要看雙方是如何進行約定的,所以,在處理時就需要結合合同法的條款來進行辦理,這樣才能在生效的時效之內履行自己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