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撫養權一方遺棄孩子

離婚後撫養權一方遺棄孩子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爲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爲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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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孩子戶口可以落在沒有撫養權一方

答案是如果孩子已經有戶口是可以的。在離婚確定孩子的撫養權之後,孩子的戶口可以隨父親,也可以隨母親,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爲辦理。(如果成年,則他自己就可以自己去辦理)。離婚後小孩戶口辦理,如果小孩已經辦理的了戶口,需要遷移戶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還沒辦理的戶口,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想給孩子上戶口,需要在夫妻雙方戶口分立後,去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原因如下:

1、孩子養權與戶口無關。

2、一般情況下,要把孩子的戶口遷回來需要經過對方的同意,如果無法達成一致,可以以對子女有利的原因向法院申請。

綜上所述,如果小孩還沒登上戶口父母就離婚了的情況,小孩子的戶口是很難辦的,需要嚴格按照我國的規章制度來辦理,辦理戶口一定是先要去去到所管轄的派出所,讓派出所的工作人員出具相關的戶籍證明,這一點是至關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