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強制執行記錄可以消除嗎

法院強制執行記錄可以消除嗎

法院強制執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2章的規定,我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共有以下九種。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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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強制執行記錄可以消除嗎?還是永久存在的呢?

法院強制執行記錄的消除問題,法院對案件作出中止結案一般會有裁定書並告知申請執行人的,通常是無財產可供執行。如果你有證據可供執行,可向法院執行局申請恢復執行。
強制執行就是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等。它們一經生效,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被執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