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傷雙方無交強險

交通事故人傷雙方無交強險
交通事故人傷交強險賠償標準是多少



    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爲110000元;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爲10000元;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爲2000元;



    4、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爲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爲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爲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