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到了法院一年了還沒有判

案子到了法院一年了還沒有判
案子到了法院一年了還沒有判
1.法官還未查明案件事實,所以一直沒有下判決。
2.法律規定審結期限: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