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資證明書應該載明哪些事項

出資證明書應該載明哪些事項
出資證明書應該載明哪些事項
有限責任公司在成立後,公司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公司名稱;
2、公司成立日期;
3、公司註冊資本;
4、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5、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最後出資證明書需要由公司蓋章簽發給股東。

風險提示: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證明書不同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股票可分爲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記名股票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記載於股票之上,無記名股票則無需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記載於股票之上。而出資證明書則必須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記載於出資證明書之上。出資證明書的∵個重要作用是確定股東之間權利的大小,即股東權的大小,所以必須記載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出資的數額,以便股東依法享受股東權利和承擔股東義務。此外,還須記載股東的出資日期,方便日後確定股東是否已經出資、何時出資、出資時間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