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公證都需要帶什麼手續

房產公證都需要帶什麼手續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透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爲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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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公證需要帶什麼手續和證件



    1.當事人各方的身份證明,包括:如果是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護照等;如果是法人,提交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


    2.如果涉及房地產開發的,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明、國家有關機關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


    3.如果涉及房地產預售、銷售的,提交房地產預售、銷售許可證等。


    4.如果涉及房地產權屬轉移的,提交房地產所有權證明。


    5.如果涉及房地產擔保的,提交房地產所有權及使用權證明。


    6.公證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7.準備好以上材料後,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有關的申請表格。接着公證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後,公證人員會覈對有關資訊,這時當事人需要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後,在筆錄上簽字確認。較後在公證人覈對完資訊之後,雙方當事人當着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透過對以上內容的閱讀,我們得知了離婚房產公證費用是多少費用這個問題的答案,較低的費用不得低於十元,其他費用按照金額大小進行分段收費,並且進行離婚房產公證時也應攜帶好相關資料,從而維護自己離婚時合法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