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房產證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辦房產證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透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爲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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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房產證需要什麼手續

1、初始登記,商品房交付使用起60日內,開發商需將辦理產權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地產主管部門,並進行初始登記。

2、領取申請表,到開發商處領取《房屋(地)權登記申請表》並填寫,之後開發商會在表格上簽字蓋章。

3、拿測繪表,前往開發商指定的房屋面積計量站申請並領取測繪表,或者持身份證直接到開發商處領取。

4、交維修基金和契稅,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和契稅,並保留好繳納憑證,繳納方法可以詢問開發商。

5、提交資料,提交房屋買賣合同、房款結算確認書、身份證明、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等資料。

6、繳納稅費,辦理房產證需要繳納一定費用,比如登記費、測繪費和印花稅等。

7、領取房產證,按照房產管理部門發放通知書上的時間去領取房產證。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爲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三條 【不動產登記的費用】不動產登記費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動產的面積、體積或者價款的比例收取。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餘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沒有房產原值作爲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覈定。

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爲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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