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房產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婚後房產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辦理公證都是爲了確保自身權益合法有效,在雙方發生矛盾之後依靠公證可以有效地避免糾紛,現在民法典出來以後需要辦理公證的事項就越多了,婚姻雙方雖然彼此都相互信任,但是公正財產還是有必要的,那麼婚後房產公證需要什麼手續?該怎麼辦理呢?本站小編這次就帶大家來進一步瞭解一下。

一、婚後房產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的人士需要帶上結婚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

3、婚後購房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

4、由於房產公證事項不同,當事人申辦房產公證時,應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當地的地方性法規、政策,並按公證員的要求提供與公證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如當事人身份證明,房屋權證明等等。

二、婚後房產公證怎麼辦理?

1、準備好上面的材料後,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需要注意的是:委託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後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2、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後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後果,當事人公證員做完公證接談筆錄,並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3、當事人一旦在筆錄上簽字,該筆錄就成爲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據儲存於公證卷宗內。這份筆錄和公證書不僅可以防止當事人間出現糾紛,而且,對於與當事人發生債權債務關係的第三人,也是一種保護。

4、後,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之後可於規定期限當事人可憑收費單據來領取公證書。

以上就是有關婚後房產公證需要什麼手續的內容了,如果想要避免做公證的麻煩,那麼好是在買房的時候夫妻雙方協商好房子歸誰,房產證如何寫明等等。如後面還有類似或者其他的有關法律方面的諮詢您可以上法律365來進行諮詢,我們有專業人員爲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