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土地使用證

國土土地使用證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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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證明是國土證嗎

國土證有兩種。一種是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也就是出讓、劃撥的土地,比如商品房);一種是集體土地使用權證(一般指農村土地,比如宅基地、承包地)。我國實行土地公有制,沒有土地所有權證可以發給法人或個人。公有制分兩種,一國有,二集體所有。城鎮集體所有制沒有土地所有權,歸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