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使用證有幾種類型,土地使用證的作用?

中國土地國有制,我們所能夠購買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權,在擁有土地使用權之後我們還需要辦理土地使用證,但當前還有很多人對土地使用證不瞭解,不知道土地使用證有什麼用,不知道土地使用證有哪幾種分類,這樣的話可能就會在後續遇到問題。那國有土地使用證有幾種分類呢?

國有土地使用證有幾種類型,土地使用證的作用?

一、土地使用證的分類

土地使用證大體分爲兩類: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集體土地使用權證。

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包括以前的宅基地使用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有三種:一種是紅皮小本的,一種是黃皮大本的,還有就是現在的紅皮大本的。

二、土地使用證的作用

《土地使用證》是非常重要的物權,不按合同辦出《土地使用證》就是開發商違約和對業主“權利”的侵犯。

《國有土地使用證》不僅是住宅不動產的物權的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組成部分。

1、缺少《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的“物權”不完整。因爲《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這說明房地產的“物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方面。業主買的房地產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而現在開發商只把房屋所有權給了業主,而土地使用權沒有交給業主。

2、缺少《土地使用證》,房地產的轉讓中涉及土地使用權的部分不發生法律效力。《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二百零八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業主不擁有法律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

3、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價值嚴重縮水。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這一條規定使原本只有70年壽命的住宅,得到“自動”延長。使“住宅”的傳世私有財產性質,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但是如果買的房子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沒有土地使用權,更不能“傳世”,這樣的房子還有多少價值呢?

國有土地使用證對我們來說是非常重要的,於此同時我們還需要繳納相應的土地使用稅,國有土地使用證有幾種分類對我們來說是十分重要的,所以在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同時,我們也要得知自身的土地使用證的分類,知道這類土地使用證需要注意的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