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女方起訴離婚

家暴女方起訴離婚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爲,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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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被家暴怎麼起訴離婚


因家庭暴力起訴離婚須準備以下證件材料,就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了。

1、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現金、存款、房產、股票、債券等等夫妻約定或法律規定爲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沒有破裂的相關證據;

2、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財產的分割及子女的撫養要求,並提出相關的證據);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係的結婚證或夫妻關係證明書;

3、一方有過錯的相關證據;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的複印件。

家庭暴力實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貶低其他家庭成員人格,破壞其名譽,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家庭暴力實施者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