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女方能有補償

離婚女方能有補償
離婚女方能有補償
離婚時,女方付出較多義務的,纔可以由補償費,未付出較多義務的,不可以有補償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規定: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

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女方在家庭生活中,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在離婚時,可以要求男方給予補償,男方應當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具體的補償費可以由雙方達成協議,雙方協商不成的,應當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人民法院在判決時,會考慮雙方的具體情況,再根據女方在家庭中付出的義務,對補償費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