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後無力償還如何處理

判決後無力償還如何處理
判決後無力償還如何處理
判決生效後,被告無能力償還的,可以協商分期償還。如果確實無工作能力,無收入來源,導致無能力償還,法院將無法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爲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爲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爲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後,恢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