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無力償還債務如何處理

個人無力償還債務如何處理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爲債務,即必須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爲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爲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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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無力償還債務要如何處理

對方無力償還債務,可以透過訴訟或仲裁的方式,要求公司償還債務,若公司仍無力償還,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程序。若是一人有限公司,股東財產與公司財產存在混同的情形,公司股東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