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感情不和可以離婚嗎

以感情不和可以離婚嗎
以感情不和可以離婚
1、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即可提出離婚,雙方協商一致的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有關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爲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爲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