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內不是簽訂勞動合同,也不是簽訂的勞動合同嗎

試用期內不是簽訂勞動合同,也不是簽訂的勞動合同嗎
試用期內簽訂勞動合同嗎
對於試用期內不是簽訂勞動合同,也不是簽訂的勞動合同嗎這個問題,解答如下:

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企業可以對新進員工設定試用期,但是許多企業爲了使自己佔據主動,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試用期內的員工不簽訂任何形式的勞動合同或只簽訂一紙“試用期合同”,實際上這種做法適得其反。

因爲即使企業同員工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只要雙方存在勞動關係,那麼這種情況作爲事實勞動關係就仍受法律保護。而企業要想終止這種事實勞動關係,就必須提前30天通知員工並應依法補償。以上就是試用期內簽訂勞動合同嗎的回答望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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