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務公開答辯狀

村務公開答辯狀
村務公開 都是哪些?
村民委員會實行村務公開制度。   村民委員會應當及時公佈下列事項,接受村民的監督:   (一)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的由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及其實施情況;   (二)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落實方案;   (三)政府撥付和接受社會捐贈的救災救助、補貼補助等資金、物資的管理使用情況;   (四)村民委員會協助人民政府開展工作的情況;   (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關心的其他事項。   前款規定事項中,一般事項至少每季度公佈一次;集體財務往來較多的,財務收支情況應當每月公佈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項應當隨時公佈。   村民委員會應當保證所公佈事項的真實性,並接受村民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