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代表團或者幾名以上的代表聯名可以提出議案

幾個代表團或者幾名以上的代表聯名可以提出議案
幾個代表團或者幾名以上的代表聯名可以提出議案
一個代表團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聯名可以提出議案。
    代表團在每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前,討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的關於會議的準備事項;在會議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各項議案進行審議,並可以由代表團團長或者由代表團推派的代表,在主席團會議上或者大會全體會議上,代表代表團對審議的議案發表意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第十七條,一個代表團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聯名,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內的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