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名冊與公司登記不一致該怎麼辦

股東名冊與公司登記不一致該怎麼辦
股東名冊與公司登記不一致該怎麼辦
1、如果股東資格及其股權的爭議發生在股東與第三人之間,則應以公司登記作爲認定股東資格及其股權的依據。如果股東資格及其股權的爭議發生在公司與股東、股東與股東或者股份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這時的股東登記只具有前述的公示效力,應當以股東名冊的記載和公司章程記載爲認定股東資格及其股權的依據。
2、股東名冊具有權利推定的效力,公司股東是在股東名冊上記載的人。因此,如果股東資格及其股權的爭議發生於公司與股東、股東與股東或者股份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應當按照股東名冊的記載來認定股東資格及其股權,包括對出資人和股權受讓人的股東資格及其股權的認定。
如果公司未置備股東名冊,或者因股東名冊登記管理不規範,未及時將出資人或者受讓人記載於股東名冊,但以其他方式能夠證明出資人或者受讓人的股東身份的,如已當選爲公司董事參與公司決策或已經分取公司紅利的,就可以認定出資人或者受讓人的股東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