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事故認定書該如何劃分責任

無事故認定書該如何劃分責任

事故往往都是在我們不經意間和未知的情況下發生的,導致我們在事故一發生的當時是無法進行處理和判決的。事故發生是對事故發生的相關人進行責任的認定,確定相關人的責任以便更好解決。那麼無事故認定書該如何劃分責任?下面就讓本站網小編爲大家詳細的講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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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事故責任認定書該怎麼辦



  1、向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複覈。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覈申請。

複覈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2、在民事訴訟過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對事故認定書有異議,並闡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權決定是否採納。

因交通事故認定書只是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在人民法院審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中,要對其進行當庭質證,對其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向法庭說明自己的理由,人民法院有權決定是否採納,並有權決定事故的賠償責任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