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可以要求交警扣車賠償

交通事故可以要求交警扣車賠償
交通事故可以要求交警扣車賠償
1,車輛一般20天,最長不得超過30天(車輛與行駛證是一體的)。

駕駛證是15天。

根據amlt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amgt第七十二條之規定:

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覈查。

根據amlt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amgt第三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屍體、車輛及其行駛速度、痕跡、物品以及現場的道路狀況等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五日內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

檢驗、鑑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

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十日。

檢驗、鑑定週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

2,事故處理是有規定的,不存在傷者銷案的問題。

交警出具事故認定書後,即結案。

規定事故認定書必須在檢驗鑑定結果作出後5日內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