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名股東是否能做公司法人

隱名股東是否能做公司法人
隱名股東是否能做公司法

隱名股東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擔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1)無民事行爲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爲能力者;(2)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罪和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3)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廠長、經理,並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4)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執照之日起未逾3年;(5)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