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名股東確認後能否解散公司

可以,只要隱名股東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且符合一定的條件,是可以申請解散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透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隱名股東確認後能否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