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合同示範文字

集體合同示範文字
集體合同示範文字的內容是什麼?
作爲區別於法人與自然人的另一種民事主體, 合夥企業 有自己獨立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毫無疑問, 合夥企業 是具有一定組織機構和經濟能力的社會組織,能夠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經濟活動,獨立享受權利承擔義務,從而體現其權利能力。但由於它是一種社會組織,不能如同自然人一般直接從事某種行爲,故其行爲能力只能由它的代表人的行爲來體現。爲此,法律規定或合夥協議約定的執行事務合夥人是代表企業從事各類經營活動的人,即是企業代表人,他或他們對外代表企業從事活動,其行爲對企業產生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