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廈門逆向行駛罰款500

爲什麼廈門逆向行駛罰款500
爲什麼廈門逆向行駛罰款500元

《廈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逆向行駛的,處以五百元罰款;


第三十六條 駕駛機動車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下列規定處罰:


(一)在道路上違反規定臨時停車造成交通阻塞或拒絕立即駛離的,處以一百元罰款;


(二)在道路上違反規定停放的,處以一百元罰款;


(三)違反規定進入公交專用車道、應急專用車道行駛的,處以二百元罰款;


(四)違反限制或者禁止通行規定上道路行駛的,處以二百元罰款;


(五)夜間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的道路上會車時不按規定改用近光燈的,處以二百元罰款;


(六)透過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讓行的,處以三百元罰款;


(七)不按規定借道或變更車道的,處以三百元罰款;


(八)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處以三百元罰款;


(九)遇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時,未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的,處以三百元罰款;


(十)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區域內停車等候,或者借道超車、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的,處以三百元罰款;


(十一)逆向行駛的,處以五百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