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過不下去了想離婚可是捨不得孩子怎麼辦?

日子過不下去了想離婚可是捨不得孩子怎麼辦?
日子過不下去了想離婚可是捨不得孩子怎麼辦?
日子過不下去了想離婚可是捨不得孩子,可以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根據民法典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夫妻離婚時,不滿兩週歲的子女原則上判給母親撫養,如母親一方有不能撫養的法定情形的。

   也可以判給夫妻撫養。而已滿八週歲的子女,如果有意願跟隨一方生活,而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法院應當遵循其意見。離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的,對不滿兩週歲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的原則處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父親請求直接撫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二)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確不宜隨母親生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四條 離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的,對不滿兩週歲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的原則處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父親請求直接撫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二)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確不宜隨母親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