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對人體系統的危害

吸毒對人體系統的危害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爲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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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堂上經常會講到吸毒想知道吸毒對人體系統的危害

對於吸毒對人體系統的危害的精神依賴性
心理依賴性亦稱精神依賴性,是指多次反覆使用毒品後,使人產生的愉快滿足的欣快感覺,這種心理上的欣快感覺,導致吸毒者形成對所吸食毒品的強烈渴求和連續不斷吸食毒品的強烈慾望,繼而引發強迫用藥行爲,以獲得不斷滿足的心理活動。

  吸毒者成癮後的“終生想毒”和戒毒後又復吸,就是其心理依賴性的內在反應。毒品進入人體後作用於人的神經系統,使吸毒者出現一種渴求用藥的強烈慾望,驅使吸毒者不顧一切地尋求和使用毒品。一旦出現精神依賴後,即使經過脫毒治療,在急性期戒斷反應基本控制後,要完全康復原有生理機能往往需要數月甚至數年的時間。更嚴重的是,對毒品的依賴性難以消除。這是許多吸毒者在一而在、再而三複吸毒的原因,也是世界醫藥學界尚待解決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