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得不到執行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得不到執行

購買車險是爲了在事故發生後都到相應的理賠,那麼發生交通事故,是不是保險公司都會賠償呢?很多人以爲,只要自己交了車險,發生交通事故後就高枕無憂了。如果你這麼想就錯啦!有什麼樣的情形保險公司是不賠的呢?交通事故中得不到保險理賠的情形有哪些1、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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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得不到執行該怎麼辦呢?

各地、本人的情況不同賠償數額相差懸殊,只能告訴您法律規定的大概原則。
  賠償包括:
  1、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2、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爲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3、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4、精神損害撫慰金:根據當地生活水平、被告賠償能力、過錯程度等酌定,一般5到10萬元左右。
  5、其他雜費:包括處理事故家屬住宿費、交通費、誤工費等。
  具體數額根據死者的戶口(注意雖然死者是農村戶口,但是長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標準計算相關費用),當地統計數據,被撫養人的人數、年齡,當地生活水平等綜合計算,計算出的總數在對方車輛交強險限額內的由保險公司全額賠償,超過的部分按照事故責任比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