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能達成和解嗎

尋釁滋事能達成和解嗎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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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罪和解協議達成還會受到懲罰嗎

尋釁滋事罪是公訴案件,原則上是不允許和解的,但是情節輕微是可以和解的,雖然達成了和解協議,還是會受到刑事處罰,但會從輕或減輕處罰。

尋釁滋事罪的認定

1、行爲的方式和手段。行爲的方式和手段對危害結果的大小具有決定性作用,對社會心理的傷害程度也有很大影響。因此在認定情節是否嚴重時,應該考察行爲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脅等手段,是否採用了公開或者組織的方式等。

2、行爲的直接危害結果和間接不良後果。直接危害結果是行爲直接對社會造成損害。間接不良後果是指行爲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或間接引起的損害。行爲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殺,是否引起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是否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等,是認定情節嚴重與否的重要因素。

3、行爲的時間和地點。同一行爲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點實施,所造成的社會影響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場所的滋事活動當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爲人的一貫表現。行爲人的一貫表現表明了行爲人主觀惡性的大小,決定着行爲人接受改造的難易程度。是否多次尋釁滋事、屢教不改,也是認定情節嚴重與否的一個重要方面。

尋釁滋事本就不是屬於可以和解撤案的普通民事糾紛,判定爲尋釁滋事的都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刑事案件的辦案程序都是偵查,審查和審判這三個階段。所以,尋釁滋事案件的整個辦案程序不是根據受害者自身願不願意和解的,只能說願意和解的唯一差別就是會影響到最終的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