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車租賃費能否開增值稅稅票

吊車租賃費能否開增值稅稅票
企業簽訂無償的車輛租賃協議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 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下列情形,視同提供應稅服務:


(一)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交通運輸業、郵政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但以公益活動爲目的或者以社會公衆爲對象的除外。


(二)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2、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條規定:“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的價格明顯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或者發生本辦法第十一條所列視同提供應稅服務而無銷售額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按照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一)按照納稅人最近時期提供同類應稅服務的平均價格確定。


(二)按照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提供同類應稅服務的平均價格確定。


(三)按照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爲: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因此,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無償提供車輛租賃,應視同提供應稅服務由主管稅務機關覈定銷售額後進行稅款繳納。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在租賃汽車時首先要注意租賃公司是否具備兩證,假如兩證都沒有,那最好還是不要在該租賃公司租賃汽車,否則很難維權,具備兩證的話就簽訂簡易汽車租賃協議以便在發生糾紛時維護自己的權益。總之,要利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權益,這是對自己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