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違停的罰單需要帶什麼

處理違停的罰單需要帶什麼
處理違停的罰單需要帶什麼
1、一般不可以。用人單位用工滿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按《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七條規定,應當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未籤合同用工滿一個月不滿一年的,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資至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止;
2、未籤合同用工滿一年的,視爲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補辦手續,並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資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個月。但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主動解除合同,並領取了經濟補償金之後,各地司法實踐中視爲雙方已經達成合意,之前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已經完結。事後勞動者主張未籤合同二倍工資的,不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