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合同法院主動審查

無效合同法院主動審查

合同糾紛是一般的民事糾紛,雙方當事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人民法院是需要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來審理案件的,合同的效力是合同糾紛重要內容。那麼,無效合同法院可以主動審查嗎?下面,本站網小編詳細爲您介紹具體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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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對於無效合同法院主動審查的看法是什麼,謝謝
簽訂合同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行爲,在我國,簽訂合同可以說是很常見的一個行爲,可是合同可不是隨隨便便籤訂了就有效的呢,無效合同的情況也是存在的。合同有沒有效可以由法院審理,下面,一起來看看法院能否主動審查合同效力: 一、合同效力內容: 效力內容有三: ①從權利上來說,當事人的權利依法受到保護。 ②從義務上來說,當事人應按合同約定履行 合同義務,否則要承擔違約責任。 ③在一定條件下對第三人的拘束力。 二、法院能否主動審查合同效力: 若是已經起訴到法院正在審理中的案件,涉及合同的法院必須審查合同效力,因爲這是案件審理的基本前提; 若是沒有起訴到法院的,法院不會主動來審查你們的合同,不告不理 三、有效合同: 所謂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規定成立並在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合同。從目前現有的法律規定來看,都沒有對合同有效規定統一的條件。但是我們從現有法律的一些規定還是可以歸納出作爲一個有效合同所應具有共同特徵。根據《民法通則》第55條對“民事法律行爲”所規定的條件來看,主要應具有以下條件: 1、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上述即爲無效合同法院主動審查的具體內容,謝謝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