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財產糾紛管轄裁定書

離婚後財產糾紛管轄裁定書
離婚財產糾紛管轄裁定書期限是多久

期限是判決書送達後的十五日之內。離婚後雙方要是對於當地法院管轄權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裁定書之內的十五日進行上訴,因爲離婚訴訟屬於民事訴訟,因此和刑事訴訟不一樣,就需要在收到裁定書的十五日內進行上訴。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