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債務:借條丟了怎麼辦

  我有一個朋友借了我8萬元,借期二年,寫有借條的,但是二年後,他並沒有按照我們當初約定按時還款。然後我就去找到他催要借款,但他以手頭沒錢爲由加以推託。之後我多次催要此款,他卻以各種藉口一拖再拖,始終不願意還款。更要命的是,我現在找不到借條了。我有點擔心他會賴賬,應該怎麼辦?

武漢債務:借條丟了怎麼辦

 證明借貸關係的證據如借條等遺失,可以採取以下補救措施:

  找證人證明借貸關係是存在的

  借條和證人證言都可以作爲證據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證明案件的真實情況。如果有證人可以作證而且屬實的,一樣可以作爲證據來使用。

  錄音證明借貸事實

  但是得強調錄音取得的合法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合法取得的私自的錄音證據,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要注意以下幾點:

  1、被錄音者必須是債務人。如果被錄音者不承認是本人,可以申請司法鑑定;

  2、錄音內容必須完整反映債權債務的內容。例如錄音應讓債務人完整說出欠錢的具體金額和來龍去脈;

  3、錄音應當真實完整。錄音證據應當未被剪接、剪輯或者僞造,前後連接緊密,內容未被篡改;

  4、錄音內容必須反映被錄音人真實意思表示。即被錄音者不是在被逼、被脅迫的情況下錄音的,因此錄音時講話的態度、語氣一定要和善;

  5、錄音取得的方式應當合法。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爲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例如,私自在他人住宅暗裝竊聽設備竊聽的錄音一般會因被認定侵犯公民的住宅權而無效,應該選擇在一些公衆場合進行;

  6、錄音應留下原始載體。透過錄音筆或者手機錄音後,在拷貝到電腦後,存在錄音筆或者手機中的錄音資料不要刪除。因爲法院或者鑑定機構可能會要求您出示原始錄音材料,否則錄音作爲證據的證明力將有問題;

  7、錄音可以公證如果在公證員面前撥打電話並錄音,公證處會出具《證據保全公證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經過公證的證據證明力高於一般的證據。

  要求債務人訂立還款計劃或簽訂還款協議

  作爲債權人如果不慎將借條遺失,先不要急着向法院起訴。因爲對方如果察覺借條遺失而賴賬,你只能眼睜睜地喪失訴訟權利。這時你可態度從容地要求債務人訂立還款計劃或簽訂還款協議,只要對方肯訂計劃、籤協議,條件可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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