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三年後還能變更孩子撫養權嗎?

離婚三年後還能變更孩子撫養權嗎?

離婚三年後還能變更孩子撫養權嗎?

夫妻離婚往往就孩子的撫養權達不成一致意見,透過訴訟撫養權判給男方了,女方按照判決書的判決結果向男方支付孩子撫養費,但是,後來女方發現男方有一些惡習,不利於孩子繼續跟隨男方生活,那麼,離婚三年後還能變更孩子撫養權嗎?

離婚三年後可以變更孩子撫養權,如果男方和女方達成變更協議,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協議就有法律效力,如果男方和女方沒有達成協議變更,女方發現男方存在以下幾點行爲時,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法院依法變更子女撫養權:1、離婚後,男方經常通宵玩賭博不回家,孩子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2、男方有吸毒行爲,繼續讓孩子跟隨男方不利於身心健康的;3、離婚後,男方患重大疾病無法繼續履行撫養義務的;4、孩子已滿八週歲,明確表示要跟女方生活的。以上行爲出現時,法院在受理女方變更請求時,查明屬實的話,應當予以支援。所以,孩子的撫養權歸誰,都是以最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爲原則,就算離婚後過了三年,存在對子女不利因素時,女方仍然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以上內容就是,離婚三年後還能變更子女撫養權嗎?如您還有其他疑問,請聯繫資深婚姻律師爲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

兄弟姐妹之間有撫養義務嗎?

我們經常能看到因父母生病或者去世而無法撫養孩子的情形,那麼,兄弟姐妹之間有撫養義務嗎?

父母無法撫養沒有能力生活的子女時,年長的哥哥或姐姐就要負擔起撫養弟弟妹妹的義務,

當哥哥或姐姐老了,沒有勞動能力,生活困難的時候,有能力有條件扶養的弟弟妹妹也要承擔起撫養哥哥姐姐的義務,

民法典中明確規定了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上述內容就是,兄弟姐妹之間有撫養義務嗎?如果遇到婚姻糾紛,請及時諮詢知名婚姻律師,幫助您維護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