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離婚律師:離婚時關於財產分割的那些事!

杭州離婚律師:離婚時關於財產分割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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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人向我諮詢這樣一個問題,在離婚分割房產時,很多人怕自己吃虧,但是有些情況是會導致自己的財產損失的。以下幾種情況確實存在財產損失


第一種情況,婚前個人購買的房產加了對方的名字,不論是婚前加名還是婚後加名,或者是辦理公證,個人財產都會變成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屬於典型的贈與性質,一旦結了婚,是不可以撤銷贈與的。

第二種情況,詢問一方個人的財產,出資買房登記在對方名下,或者登記在兩個名下,不論是婚前買房還是婚後買房,只要寫了對方的名字,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也屬於贈與的性質。也就是說,即使是個人財產,買房,只要寫了對方的名字,都會作爲共同財產分割。

第三種情況,父母出資買房,登記在對方名下,或者是登記在兩人名下,父母的出資會被視爲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房產也屬於共同財產。

第四種情況,雙方共同出資買房,一方出錢多,另一方出錢少,房產登記在兩人名下,如果沒有按照出資比例約定份額,出資少的一方分割的比例可能大於出資份額,出資多的一方可能吃虧。

第五種情況,婚後賣了一方婚前的個人房產,再次買房登記在兩人名下,新購買的房產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以上是離婚建中常見的幾種類型,透過以上的分析,房產儘量登記在自己名下,纔有可能屬於個人財產,一旦加了對方的名字,不考慮出資情況,肯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雖然可能吃虧,在分割時也會考慮出資貢獻大的一方給予適當多分,還會結合離婚的過錯、子女撫養等情況調整分割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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