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財產損害賠償問題的10個權威案例

1. 第三人致業主財產損害,但物業服務企業未盡到專業管理人的謹慎注意義務的,應在其能夠預見和防範的範圍內承擔相應補充責任 

關於財產損害賠償問題的10個權威案例

案例要旨:消防安全事關人身、財產安全,屬於社會公共利益,確保建築物消防安全是建設單位的法定義務。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購房人一般不具有檢測所購房屋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規定的能力,難以適用一般商品買賣合同在標的物交付後買受人應當及時檢驗產品質量的規定。案涉責任人在不同時期的數個行爲密切結合致使火災發生,侵權行爲、致害原因前後接繼而非疊加,責任人對火災的發生均有重大過失,但沒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過失,應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建設單位並非主動積極的行爲致受害人權益受損,不承擔主要責任。物業服務企業依法或依約在物業管理區域內負有安全防範義務,應協助做好安全事故、隱患等的防範、制止或救助工作。第三人原因致損,物業服務企業未盡到專業管理人的謹慎注意義務的,應在其能夠預見和防範的範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2. 物業服務企業對小區共有部分負有維修義務及開發商對出售的商品房承擔的法律責任 

案例要旨:物業服務企業對小區共有部分負有保養、維護義務,對於可能對業主財產造成損害的小區共用部分的安全隱患,應當及時消除,否則致業主財產損害後,物業服務企業應承擔違約責任,對業主的損失進行賠償。即便該安全隱患是第三人造成,也不能免除物業服務企業的違約責任,因第三人侵權致小區共用部分對業主財產造成損害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免責的情形是物業服務企業已履行了保養維護義務,而第三人侵權是不可預見、不可避免的。價值較大的財物在受損後,雖經修復,但與原物相比,不僅在客觀價值上可能降低,而且在人們心理上價值降低,這就是價值貶損,按照違約責任理論,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首先是恢復原狀,而恢復原狀肯定要求賠償財物的價值貶損。房地產開發企業作爲商品房的出賣人,在出售房屋、轉移房屋所有權,並且商品房小區已經封園後,在所售房屋及共用部分沒有質量瑕疵的情形下,對於小區業主的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不需要承擔責任

3. 不能僅以法院生效判決支援的訴訟請求數額少於保全財產數額來認定保全存在錯誤 

案例要旨: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是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但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損失。如何判斷當事人的申請是否錯誤,《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對此並沒有作出規定。判斷申請人的申請是否存在錯誤,應當結合具體案情,透過審查申請人是否存在透過保全損害被申請人合法權益的過錯、保全的對象是否屬於權屬有爭議的標的物、被申請人是否存在損失、是否爲了保證判決的執行等因素予以考慮,不宜簡單地以判決支援的請求額與保全財產數額的差異判斷申請人是否有錯誤。(總第209期)

 

4. 出租人將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未經消防驗收合格的房屋出租給承租人用於生產,租賃期間因故發生火災,出租人應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案例要旨: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生產易燃產品而將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未經消防驗收合格的房屋出租給承租人用於生產,租賃期間因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導致火災發生或擴大的,出租人存在過錯,應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 律師因過錯造成損害的,律師事務所應予賠償

案例要旨:根據律師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小編注:現爲第五十四條)的規定,經律師見證的遺囑因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要件被確認無效,致使遺囑受益人蒙受經濟損失的,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應當承擔過錯賠償責任。

6. 刑事判決退賠、追繳仍不能彌補全部損失的,受害人可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案例要旨:生效的刑事法律文書未註明責令被告人退賠被非法佔有、處置的財產,且追繳財產的金額或財物的名稱、數量等情況並不明確、具體,且經過退賠、追繳仍不能彌補全部損失的,被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相關賠償。

 

7. 明知被拆遷房屋設有抵押權,徑行將拆遷補償款支付給抵押人,致抵押權人無法行使優先受償權,拆遷人應對抵押權人損失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案例要旨:抵押房屋在抵押期間被徵收拆遷的,抵押權人可以就拆遷補償款優先受償。拆遷人在明知被徵收拆遷的房屋設有抵押權的情況下,未通知抵押權人徑行將拆遷補償款支付給抵押人,導致抵押權人無法對補償款行使優先受償權,拆遷人應當對抵押權人的損失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8. 建設工程致使施工區相鄰房屋受損的,應綜合各方侵權行爲、主觀過錯、侵權行爲與損害後果間因果關係的遠近程度等因素,確定各方責任

案例要旨:一、不動產權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築物、鋪設管線以及安裝設備等,不得危及相鄰不動產的安全。審理因侵權行爲致使房屋受損的案件時,應綜合考慮各方的侵權行爲、主觀過錯、侵權行爲與損害後果之間因果關係的遠近程度等多種因素,在此基礎上認定各方的責任。二、如存在多個侵權人,各侵權人無共同的過錯,侵權行爲彼此相互獨立,但侵權行爲間接結合造成同一損害後果,各侵權人應根據其過錯的大小承擔按份責任。三、因侵權行爲致使訴爭房屋所在樓宇整體出現不均勻沉降的情況下,即使受損房屋經修繕後,其房屋價值仍會存在一定的損失,對此侵權人應對維修費用不足以彌補房屋所有權人實際損失部分給予一定的經濟賠償,具體數額應參照有關鑑定意見確認。

9. 快遞公司由於自身過錯致快件丟失,收件人雖不是運輸合同當事人,但可主張侵權賠償

案例要旨:在快遞公司將寄送的物品丟失的情況下,收件人雖不是運輸合同中的當事人,但當收件人對快件具有某項權利時,其可以侵權糾紛主張自己的權利。快遞公司由於自身過錯導致快件丟失的,應當賠償受害人因快遞丟失造成的合理損失,而不受“郵寄須知”上載明的郵寄費用5倍的限制。

10. 信用卡“無密扣款”中的共同侵權

案例要旨:在當事人與銀行某支行明確約定憑密碼消費的情形下,銀行支行與攜程公司聯合推出的信用卡擔保進行“無密扣款”,存在過錯。本案最終認定攜程公司與該支行共同推出的信用卡擔保及“無密扣款”構成共同侵權,“無密扣款”非該支行單方所爲,而是該支行與攜程公司根據雙方之間的協議,共同開展的一項業務,具有共同的意思聯絡,侵害了廣大金融消費者的知情權及財產權益。判令攜程公司承擔連帶責任,從金融商事審判的價值取向來看,有利於進一步規範金融創新業務和市場秩序、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