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準犯罪行爲”與教化對策研究(九)

(二)學校教育疏漏

未成年人“準犯罪行爲”與教化對策研究(九)

1.“唯學習論”的不良影響

我國體量龐大,每年的升學人口衆多,但我國尚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社會上教育資源分配不均,這就導致素質教育往往成爲空談,“唯學習論”的應試教育成爲學校普遍推崇的教育模式。這種教育模式最大的弊病就是學校的優劣直接與學生的成績、學校的升學率掛鉤,一切事項的重要程度均排在應試教育之後。個別學校甚至將學生成績同老師的工資掛鉤,這就導致成績好的學生在學校就可以“爲所欲爲”,得到學校、老師的處處有優待,逐漸喪失規則意識,成績差的學生就會被視爲“拖後腿”的眼中釘,甚至被貼上壞學生的標籤,失去學校、老師的關懷,自暴自棄,走上“準犯罪”的道路。

2.法律教育、心理教育的滯後

法律教育與心理教育的滯後是學校“唯學習論”方針下的不良後果。未成年人在每天多數時間都是在學校度過,自己願意透過媒體接收法律資訊的少之又少,這就需要學校在法律教育上多下功夫。然而現實情況是,因爲法律基礎知識沒有納入升學考試範圍,沒有合規的教材,多數學校對開設法律教育課“不聞不問”,即便是開設了法律教育課,也只是對機械法律條文的生搬硬套,不結合未成年人的成長特點,像完成任務一般,不考慮課程內容被吸收程度。依據中國少年犯罪研究會的抽樣調查表明,對於《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47.5%的中學生不瞭解,有79.4%的中學生不喜歡學校開設的法律課程,而在對農村中學生的調查中,有31.3%的中學生從未在學校學習過法律知識。由此可知,多數未成年人都是在不知法不懂法的情形下實施“準犯罪行爲

同法律教育課命運類似的還有心理教育課。10週歲到16週歲是未成年人成長的黃金時期,生理髮育伴隨着心理髮育,青春期、叛逆期也會接踵而來,這段時期的未成年人對於生理上和心理上的變化缺乏必要了解,這就需要學校透過相關課程進行疏導安撫。但恰恰相反,學校在性教育及心理教育這方面常常同時缺席,“談性色變”竟成爲常態,許多未成年人甚至要靠校外不良文化來滿足對性的好奇,這就從側面提高了未成年人在性方面實施“準犯罪行爲”的概率。青春期的未成年人自我意識在逐漸增強,由於缺乏規則意識,其控制力並沒有顯著提升,不計後果的衝動行爲頻頻出現,如若學校不加以心理教育方面的疏導,未成年人的心理問題長期積壓,“堵而不疏”最終會逼迫這些尚未走出青春期的少年透過“準犯罪”的方式宣泄自己。

3.教師的職業素養低下

教師的職業素養包含兩個方面,一是個人品性,二是專業程度。未成年人成長過程中接觸的成年人除了父母親人就是學校教師,教師的一言一行會對未成年人產生重大影響。作爲一個教師,爲人師表,傳道授業解惑是最起碼的標準。現實情況卻是無數品性低劣,涵養低下的人混入到教師隊伍,對學生謾罵、體罰竟成爲他們的宣泄不滿的基本方式,這是對未成年人身心的巨大損傷成爲學生逃學長期滯留校外的主要原因,迫使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過早的接觸了社會不良習氣,潛移默化的催生了未成年人的暴力傾向和報復心理。再者由於教師資源的匱乏,學校教師代課的現象比比皆是,法律教育課是由政治教師講授,心理輔導課由思想品德課教師講授。代課教師專業程度低經驗,本本主義的思維,填鴨式的教學。讓法律和心理教育淪爲形式主義,收效甚微,不僅沒有促進未成年人成長,反而會加劇逃課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