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蘇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 不涉及財產關係
1、一般案件基本標準
案件類別 收費標準(元/件)
寧、蘇、錫、常 鎮、揚、通、泰 徐、淮、鹽連、宿
民事案件 1500 1200 1000
行政案件 2000 1500 1000
刑事案件 3000 2500 2000
仲裁案件 1500 1200 1000
2、辦理簡單訴訟案件,可在上述一般案件基本標準的50%的範圍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辦理重大訴訟仲裁案件,可在基本標準3倍的幅度內確定;疑難複雜案件可在基本標準的5倍以內確定;具有涉外因素(爭議標的物或合同簽約地或合同履行地在國外,適用外國法律解決)可在基本標準的5倍以內確定;上述因素可合併執行,但實際標準不得超過基本標準的10倍。
3、經省級以上司法行政機關或律師協會評定的"知名"律師在辦理各類不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時可在上述基本標準的10倍以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
(二)、 涉及財產關係
辦理涉及財產關係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執行和仲裁案件,除按不涉及財產關係確定收費標準執行外還應按不高於下列比例另收費(累進制):
爭議財產標的 收費比例
寧、蘇、錫、常 鎮、揚、通、泰 徐、淮、鹽連、宿
1萬元(含)以下 免收 免收 免收
1萬元-10萬元(含) 4% 3.5% 3%
10萬元-50萬元(含) 3% 2.5% 2%
50萬元-100萬元(含) 2.5% 2% 1.5%
100萬元-500萬元(含) 2% 1.5% 1%
500萬元-1000萬元(含) 1.5% 1% 0.5%
1000萬元以上 0.7% 0.5% 0.25%
1、經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對涉及財產關係的上述案件實行風險代理的可由雙方協商收費。
2、訴訟案件中如有反訴,反訴標的額另行減半收費。
(三)、其他有關收費規定
1、擔任刑事案件自訴人或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按民事案件收費標準執行。
2、辦理一審繼辦二審訴訟案件的,按一審實際收費標準減半收取;曾代理過一審或二審繼辦申訴的,按一審實際收費標準減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訴訟一、二審階段按仲裁階段收費標準減半收取。
二、江蘇省律師服務協商收費指導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計時收費:
寧、蘇、錫、常地區:100元/小時-2500元/小時
鎮、揚、通、泰地區:100元/小時-2000元/小時
徐、淮、鹽、連、宿地區:100元/小時-1500元/小時。
(二)、定額收費:
1、辦理解答有關法律諮詢,代書、審查各類法律文書、不涉及財產關係的見證服務項目按下列標準執行:
寧、蘇、錫、常地區:不低於1000元每件;
鎮、揚、通、泰地區:不低於500元每件;
徐、淮、鹽、連、宿地區:不低於200元每件。
2、辦理涉及財產關係的見證,代理刑事案件偵察和起訴階段的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按下列標準執行:
寧、蘇、錫、常地區:不低於3000元/件;
鎮、揚、通、泰地區:不低於2000元/件;
徐、淮、鹽、連、宿地區:不低於1000元/件。
3、擔任國家機關、公民個人和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應按不低於下列標準執行: 單位:元/年
單位類別 寧、蘇、錫、常 鎮、揚、通、泰 徐、淮、鹽、連、宿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 10000 8000 5000
公民個人 2000 1000 500
小型企事業單位 10000 6000 4000
中型企事業單位 15000 12000 10000
大型企事業單位 30000 20000 15000
集團型企事業單位 50000 40000 30000
具體的收費標準要看案件具體是什麼性質的,財產與非財產案件收費標準不一樣,當然並不是所有的案件必須要請律師,所以要結合個人的實際情況來看,如果涉及到的個人利益比較大,但是又沒有律師專業,那麼這種情況找律師是比較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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