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離婚的法律援助?

我們知道法律援助針對的對象是經濟困難者,那麼是否有離婚的法律援助呢?法律的援助包括有很多情形,比如請求給予了低保待遇的或是社會保險的,因身體遭受了嚴重的傷害要求賠償的等等情況,申請法律援助需要有材料。今天小編就將爲大家帶來具體內容請繼續閱讀。

是否有離婚的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申請有哪些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公民有下列事項,沒有委託代理人或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因勞動關係請求經濟補償、賠償的;

6、因身體遭受嚴重損害請求賠償的;

7、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要求變更或者解除收養、監護關係的;

8、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對方重婚或者配偶與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離婚的;

9、因被刑事立案偵查、提起公訴而請求法律諮詢、代理、辯護的;

10、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事項。

如:請求保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

申請的流程材料有哪些?

(一)申請人可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或市各區縣法律援助機構直接申請援助,詳細地址和電話請參看組織機構,也可以透過網上填報法律援助申請表申請援助。

(二)申請人申請法律援助,應當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1、法律援助申請表,並載明以下事項:

(1)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2)申請法律援助的事實和理由;

(3)申請人的經濟狀況;

(4)申請人提供的證明、證據材料清單;

(5)申請人保證所提交的證明及證據材料屬實的聲明。書寫有困難的申請人,可口頭提出申請,由接待人員按上述要求記入筆錄,申請人簽字或捺指印確認。

2、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或其它有效身份證明;

3、申請人住所地或戶籍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申請人所在單位勞資、人事部門出具的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經濟狀況證明;

4、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相關的證明及證據材料;

5、法律援助機構認爲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法律援助機構自收到申請援助事項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決定:

1、對符合條件者,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書面決定,指派承辦法律援助事務的法律服務機構,並通知受援人。法律援助機構與受援人應簽訂法律援助協議;

2、對不符合條件者,作出不予法律援助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四)申請人對法律援助機構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通知有異議的,可以向確定該法律援助機構的司法行政部門提出,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在收到異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

由此看出,離婚案件中若是有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是可以進行申請法律援助的,比如因受到了家庭暴力、對方重婚或是配偶和別人同居的受害方是可以進行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可以到法律援助機構也可以透過網上填報申請書,以上便是今天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關於離婚的法律援助方面的知識,若有疑問請諮詢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