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繼承人去世後,房產如何辦理過戶手續?

房產的繼承是在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房產由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繼承。當繼承發生時,如果有多個繼承人,則應按遺囑及有關法律規定進行析產繼承,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被繼承人去世後,房產如何辦理過戶手續?

(一)如果老人在去世前,辦理了遺囑公證,則繼承人可攜帶遺囑、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房產產權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及本人身份證件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二)如果老人在去世之前留下了遺囑,但是該遺囑未辦理公證手續,則需要所有的繼承人就遺產分割達成協議。繼承人可以按照遺囑進行分配,也可以有新的分割方案,達成一致後,所有的繼承人需要到公證處辦理遺產分割協議公證。放棄繼承遺產的,需要出具書面的放棄繼承聲明。遺產分配協議公證後,可按照第(一)種情形辦理,也就是持公證、遺囑、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及本人身份證件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三)如果老人去世之前未留下遺囑,或者留下了遺囑,但是遺囑未經公證,有繼承人認爲遺囑存在瑕疵或者不按照遺囑分配遺產,各繼承人對遺產的分割不能達成一致的,繼承人可到法院以繼承糾紛案由或者諮詢律師選擇其他案由起訴,要求按照法定繼承順序或者遺囑繼承遺產。法院作出判決書或調解書後,繼承人可攜帶判決書或調解書,以及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房產產權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及本人身份證件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需要注意的是,若被繼承房產的產權證仍在辦理過程中,一般法院不會對房產進行處理,則需要等到產權證辦理完畢後才能辦理過戶手續或者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