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退租,空窗期的費用也是我付?

李女士在北京市朝陽區有一套房屋準備出租,將租房事宜交給某房屋中介公司,最終,房東李女士、承租人王女士和中介公司簽了三方合同。約定房租1萬元一個月,付款方式爲押一付三,物業費、無線網絡費用和房屋內原有家電的自然損壞維修費由房東承擔當,水費、電費、燃氣費、取暖費由承租人承擔。

提前退租,空窗期的費用也是我付?

租期一年,但王女士因工作變動,準備提前解約,李女士表示,因提前解約,不但要扣除100%押金,還要扣除該租期(3個月)已居住天數的費用和空窗期的費用。何爲空窗期?中介公司得知王女士提前解約後便發佈轉租帖子,從王女士騰退房屋到新承租人入住,這段時間爲空窗期。

如果按照房東的主張,王女士只是提前解約,卻要揹負巨大的金錢損失,這合理嗎?從房東的角度看,不想讓自己的房子閒置一天,閒置一天便少了一天的租金。如果房東急需用錢,可以積極尋找下一個租客,而不是對原租客的租金“撒手不放”。

畢竟雙方和中介公司簽訂了書面合同,最終雙方透過仔細研究合同條款達成了一致。合同規定:“租賃期內,若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提出解除合同需求的一方,應按月租金的10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雖然違約金數額過高,但是要尊重合同,王女士的押金無法拿回了。

合同還約定:“除上述違約責任外,出租人應退還承租人已交納且未發生的租金及費用。”可見,一個租期3個月,即使只住了1天,也應返還剩餘90天左右的租金,與是否提前三十天通知關係不大,因爲根據合同約定,即使提前三十天通知了,押金也無法拿回。雖然合同對於承租人有失公平,但事已至此,王女士已經把損失降到了最低。

租房是很多人都會面臨的問題,一定要約定好提前解除合同如何處理,什麼情況下不退換押金等敏感問題。建議雙方這樣約定:如提前解約,提前30天通知,押金全退;未提前30天通知,一律扣除一個月租金(一個月租金一般和押金數額相同)。該方案可以平衡因提前解約而面臨的空窗期問題,可以督促房東儘快尋找新租客,也可以督促承租人提前通知解約事宜,最大限度減少房屋的空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