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猥褻案,檢察院採納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見,當事人回家過端午

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見書

強制猥褻案,檢察院採納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見,當事人回家過端午

(犯罪嫌疑人張某強制猥褻一案)

 

申請人:姚大利,天津行通律師事務所律師,系犯罪嫌疑人張某之辯護人。系電話:18631562935。

申請事項:

申請貴院對犯罪嫌疑人張某不予批准逮捕。

一、申請事實與理由:

    1、犯罪嫌疑人張某系初犯、偶犯,主觀惡性較小,實施猥褻行爲的時間很短,暴力程度輕微,未對被害人造成嚴重後果,社會危害性較小,情節顯著輕微,其尚未達到追究刑事責任的程度。

目前沒有司法解釋對強制猥褻行爲的入罪情節進行細化,但對於摳摸、舌舔、吸吮、親吻、摟抱等行爲,仍需結合行爲實施的持續時間、次數以及猥褻程度綜合考慮,對於那些沒有前科、在短時間內瞬間發生並伴有輕微暴力的猥褻行爲,因侵害程度輕微,一律以強制猥褻罪入罪,違反了刑法的謙抑性原則。

辯護人透過會見犯罪嫌疑人張某,其供述案發當晚,張某一個人在家喝悶酒,處於醉酒狀態。後,張某騎着電動車在路上散心,凌晨時分正好遇到被害人,見周圍空無一人,就上前摸了被害人,持續時間僅10秒左右。被害人反抗喊人後,其酒醒後就逃跑了。

張某並非有預謀對被害人事實強制猥褻,是趁其不備的“耍流氓行爲”,不屬於在公共場所當衆實施猥褻行爲,其是在醉酒狀態下的激情行爲,主觀惡性較小,實施猥褻的手段屬於輕微暴力,且持續時間很短,未對被害人造成較大傷害,社會危害性不大,完全可以對其不以犯罪論處,而是進行治安處罰。

2、犯罪嫌疑人張某具有自首的情節,且犯罪情節較輕,可以免除處罰。

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張某主動告知警方其具體位置,並在原地等候警方接受調查,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關於“自動投案”的具體認定中的第5項中“其他符合立法本意,應當視爲自動投案的情形”,張某應該視爲主動投案。到案後,張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可構成自首,

因此,張某自動投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爲,屬於自首,且犯罪情節較輕,可以免除處罰。

3、犯罪嫌疑人張某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罰。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之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張某到案後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完全符合刑事訴訟法關於可以認罪認罰從寬處理的構成要件,可以對其從寬處罰。

4、犯罪嫌疑人張某家屬與被害人達成刑事和解協議,積極賠償被害人並取得諒解,可以免除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試行)》規:“對於當事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八條達成刑事和解協議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賠償數額、賠禮道歉以及真誠悔罪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下;犯罪較輕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

雙方經過協商已經達成刑事和解協議,且已經賠償被害人並取得諒解,可以對張某免除處罰。

二、犯罪嫌疑人張某符合取保候審條件,根據法律規定可以變更刑事強制措施爲取保候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之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同時,社會危險性包括:(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三)可能毀滅、僞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五)企圖自殺逃跑的。本案犯罪嫌疑人張某並不存在上述社會危險性。

1、犯罪嫌疑人張某的行爲所涉罪名情節較輕,可能判處徒刑以下刑罰,對其採取取保候審不至發生社會危險性。

犯罪嫌疑人張某的行爲涉嫌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強制猥褻罪,其法定刑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張某的犯罪行爲情節較輕,且可能判處徒刑以下刑罰,對其採取取保候審不至發生社會危險。

2、犯罪嫌疑人不可能實施新的犯罪:張某一貫表現良好,無任何前科劣跡,人身危險性較小,取保候審期間不會實施新的犯罪。

3、犯罪嫌疑人並無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張某一直遵紀守法,擁護黨和國家政策,無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

4、犯罪嫌疑人無毀滅、僞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可能:張某主動投案後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如實供述涉案事實;本案相關證據也已經收集、固定,張某不可能妨害偵查,對其取保候審也不會有任何毀滅、僞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串供的意圖或行爲。

5、犯罪嫌疑人無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張某與被害人素昧平生,無任何矛盾,其不會對被害人實施打擊報復

6、犯罪嫌疑人無自殺或逃跑可能:張某情況穩定,願意配合司法機關進行調查,所以絕不可能自殺或逃跑。

此致

路北區人民檢察院

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