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加盟被騙,想開加盟店的要注意啦!

文章摘要:
   在大多數人的眼裏,他們會覺得創業裏面最簡單的方式可能就是開家店,最受青睞的可能就是加盟現有的項目。然而現在的加盟市場龍蛇混雜,不少騙子公司深藏其中,創業者如果能練就一對火眼金睛識別騙子的手段,那就邁向了成功的一步。
加盟糾紛案件分享:
   吳先生是個自由職業者,有一天在網上看到了某國際企業管理公司的加盟宣傳,很動心。然後就有人給吳先生打電話詢問情況,總部公司向吳先生提供了加盟手冊,說公司有國際背景,涉足服裝營銷幾十年,匯聚國內外知名品牌商品迎合消費潮流,全新的營銷模式,雄厚的資金實力,純正的品牌,優質的品質。
   還邀請吳先生參觀了總部的樣品室,吳先生看到服裝款式新穎,做工精細。吳先生覺得可以試試,於是付了高額的加盟費,簽了特許經營合同。簽完合同之後,吳先生才發現,總部根本沒有國際背景,提供的商品和服務與當初的承諾相差甚遠。不是名牌,而且款式過時,質量差,都是過季積壓貨,價格比市面上高很多。吳先生意識到自己上當了,但是總部態度強硬,堅決拒絕退款。吳先生採用了不同的訴訟技巧。她起訴至法院,稱總部存在欺詐行爲,並要求取消雙方簽署的合同,退還初始費用以補償損失。
   經過審判,吳先生的主張得到了法院的支援。雖然吳先生與總部簽訂的合同內容對吳先生不利,但他意識到了這個問題,並採取了更有利於自己的訴訟策略。吳先生聲稱以欺詐爲由取消了合同。因此,在簽訂合同之前,總部提供的加入手冊不能作爲總部履約的依據,但可以有力證明,吳先生簽訂合同是出於對宣傳內容的信任,但實際情況與宣傳內容嚴重不符。因此,該紙質合同並不反映吳先生的真實意思,該合同是吳先生在受許人的欺騙下籤署的,應予以撤銷。
   根據我國法律相關規定,一方以欺詐的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屬可撤銷的合同。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做出錯誤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爲欺詐。而在近年審理的加盟糾紛中,授權人誇大宣傳、不實宣傳的現象還是很普遍的。
最終處理結果:
   吳先生透過我司尋求幫助,最終挽回了自己的損失。所以在這個時候,筆者建議一定一定要選擇專業性強,正規性強的律所尋求幫助,可以最大可能降低時間成本,讓投資者更快挽回自己的損失。
加盟費的退還需要一定條件,一般會考量以下幾個因素:
   1、需要在合理的解除期限透過訴訟主張退還(對於結盟者來說越早越好)
   2、有無實際經營或者接受服務多寡
   3、加盟經營方具有過錯。
   4、抓緊,抓緊,在抓緊時間;
   最近幾年的加盟投資市場魚龍混雜,稍不留神就會陷入非法加盟平臺的圈套。一旦進入非法加盟公司,切記!!!不要亂了方寸,應該冷靜思考找出解決問題的最佳方式,千萬不要主動跟平臺起衝突。

如何防止加盟被騙,想開加盟店的要注意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