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踐中千萬不要認爲拿着遺囑就可以直接辦理繼承的相關事項

自然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的規定設立遺囑處分本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被繼承人死亡後遺囑生效。但是,遺囑合法性的認定一般的機構是沒有認定遺囑真僞的能力的。即使遺囑是合法的,現實中還是不能直接拿來直接使用的。

在實踐中千萬不要認爲拿着遺囑就可以直接辦理繼承的相關事項

目前,合法有效的遺囑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第一是自書遺囑。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第二是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第三是打印遺囑。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第四是錄音錄像遺囑。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五是口頭遺囑。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第六是公證遺囑。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以上遺囑除了在法院審理時以判決或者裁定書的形式認定合法有效之外,在實際的遺囑履行中並不能得到有關機構的直接認可。例如:在辦理已經登記在案的動產和不動產遺產登記變更時,如果直接拿着以上遺囑要求變更登記,一般情況下都不會的到有關單位的認可。當然如果直接拿着遺囑去銀行辦理存款繼承手續也是不會得到銀行的認可的。究其原因主要是這些機構都沒有認定其遺囑真僞性的能力,對於其出具的即使是真正合法的遺囑,在辦理以上手續的時候還是需要所有的法定繼承人到場認可,或者拿着法院的判決書直接執行。

所以,涉及遺囑繼承的情況下,除了法院的判決書,千萬不要傻呵呵的直接拿着遺囑去辦理遺產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