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如何賠償?

陳先生於2021年3月入職某公司,2022年3月,陳先生在機器操作的過程中右手被機器擠壓受傷,但該公司沒有履行社保繳納義務,陳先生在受傷後無法進行工傷保險賠付,陳先生可以請求賠償嗎?

工傷如何賠償?

 

丘敏律師建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爲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覈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爲公民身份號碼。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五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或者未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向職工支付費用。用人單位按照規定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和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因此,用人單位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按法律規定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